收到30多年前老同事的簡訊,通知公司以庫藏股收購老員工

股票。際此經濟蕭條年代,在已經沒有業務的情況下,仍然能

恤勞方,先解決員工股,讓小額投資人領回老本,不致成為壁

,充分展現早年東方企業的特色。寒冬細雨中,不儘湧起溫暖。

    回想六十年代,法規疏漏不全,除了勞保外,還沒有勞動基

準法等種種勞動法規,企業已經有了福利制度,員工和公司每月

提撥相對離退信託基金。退休或離職時,可以領到一筆優厚的老

本。員工入股,企業內創業,乃至輔導企業外創業,蔚為風氣。

    公司鼓勵進修,除了內部有薪講習外,還訂有到外修課補助

辦法。員工是企業的重要資產,同時也屬於社會資源。企業應負

社會責任,本來天經地義,何待法律規定?同仁考上專門職業證

照,與有榮焉。如果要獨立門戶開業,企業必然成為基本客戶。

    曾有一位同窗考上律師,企業總裁馬上召見。了解其想創業

後,交代將他升任名譽法務主管,讓其領該職缺薪資兩年,從容

在外執業,期滿回鍋或轉任法律顧問,悉聽尊便,使其無後顧之

憂。同時激勵員工效法,提振內部凝聚力,頗有古代養士之風。

    這家公司日後延生出不少以人為本的關係企業,社會淵源極

深厚,商業訊息靈通,越做越順,短短數十年已成大企業。讓

知道內情的人,深深覺得人才是企業的核心,唯有“人止”方成

“企”。公司法以投資控股,作為關係企業的定義,實難規範。

    兩次能源危機時,全球性不景氣,企業不捨資遣員工,高階

先減薪,再不濟則依序往下減,越下層減幅越小,保障基層生活

,最後不得已才資遣。真正資遣時,除優厚的資遣費外,老闆

四處幫被資遣的員工找出路。哪有現在所謂偉大發明的無薪假!

    僱傭關係不僅是西洋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更是東方傳統上的

仁德禮義。當年日本文化及企業終身僱傭制,展現出讓企管學界

津津樂道的J理論。而台灣企業界的管理,亦不遑多讓。記得聯

合報系曾出“怎樣當老闆”“怎樣當夥計”兩本書,人手一冊。

    但惡劣的企業、刻薄的老闆、作奸犯科的員工,在所難免。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隨時代演進而日益完備。當離退職金提

撥標準成為法制後,連一元都開發票的企業,被稅務機關刪減離

退信託基金。虛缺支助,成了偽造文書及業務侵佔的刑事共犯。

    美式機械化的管理,當然有其消滅臨床族老員工的優異。在

抄自西洋,以權利義務為主體的法規下,環境無情、企業現實,

上下不得不交征利。網密則水無大魚,法密則國無全民。派遣公

司興起,員工只是工具,用人公司與從業人員之間,難怪冷漠。

    法制是必要的,但難道不能建構東方特色的企業法規?讓仁

德禮義的精神展現?以目前法制,別說庫藏股收回員工股,縱使

企業不發股利,小股東表決撼動不了公司決策,也只得乾瞪眼。

期盼這次員工股的收購,是企業重新溫暖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以下廣告與筆者無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oum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