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塑化劑風波不斷擴大,想到生活在塑化王國,無一不毒

,不禁讓人毛骨悚然。而對於連拖鞋都不准使用的化學成分,竟

然可以大方做為食品販賣,並能長期存在,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端午雄黃酒與香茅艾草,或許洗得掉魔障,卻排不了人禍毒素。

    奇怪的是,有無引起癌症、不孕等後遺症,疑雲滿天之際

商早已獲利上億,而行政罰責卻只有區區三十萬元,讓人不

疑,甚麼叫做比例原則?這又哪是文明法治社會應有的現象?

    相對於積極任事、勇於揭發的基層公務,未見表揚,恐怕

還得跑路;高層沒人負起政治責任,藍綠卻噤聲失音。在台灣,

好人難做、壞人才有人權、社會大眾沒有安全,早已司空見慣。

    所幸還有定期換屆選舉,讓人民盤點政治人物。但在只有藍

綠,沒有黑白的選項之中,縱使沒有公共政策,仍缺不信任投票

。如果只能在爛泥中挑選,別無他擇,則又如何俟濁水溪之清

 要說有怎麼樣的人民就會有怎麼樣的政府,也未免太沉重了

    撇開台面上無聊的政治圖騰議題不談,企業管理的定期盤點

與零基預算概念,無論在政府機關或任何民間事務 ,仍然有其

值得參考的價值。

    試想如果平時就定期盤點食品衛生管理法,並在大陸發生毒

事件,其法學界忙著向我方取經之時,能夠不自我感覺良好,

而確實重新以零基預算概念,著實建構更完善的相關法制及預算

制,或許食品衛生,尚不致於出現今日慘不忍睹的失控局面。

    法與時轉則治。定期盤點法制,非僅有利於修訂出合乎時代

需求法律,並能減少不相當的罰責。法務工作,又何嘗不然?

法律更迭頻繁,尚有疏失,雖屬權責機構之立法怠惰。但實務工

作者在習法及用法時,稍為不留意,一樣會出差錯,甚至賠償。

    舉例來說,祭祀公業條例公佈施行後,不管祭祀公業

登記為,都已經是民事訴訟上的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如

經意,也許筆記還以當事人欄應記載為,○○○即某祭祀公

理人,而未改列某祭祀公業,併列其理人為法定代理人。

   在律師公會所發的六法全書,還來不及翻閱,就能已經變

動的年代,習法者定期盤點自己所知,恐怕非得加密集不

    衡諸親屬繼承編不斷往平權面向翻修,現有法律之生命周期

,越來越短暫。違逆世紀思潮的法律,難以持久。則現行之

公業條例,傳子不傳女的規定,能否抵擋男平權的普世價值

有無違背已成為內國法的聯合國人權公約規範?仍然有待考驗。

    對有違人權公約規範的法律規定,其落日期限日漸逼近。對

 處於現在立法往往一夕翻盤,又流行深夜公佈法律,以縮短生

期的台灣。習法與法律實務工作者,最近顯然已經不是定期盤

法律,加以注意即可,而是應該隨時觀察法規的變動。

    其實要注意的,豈止法律的變更。落實法律的實務見解,也

是會與時更迭,甚至累積成為修法的資材,自然不容習法疏忽

    有關醫療糾紛,利用顯失公平的但書規定,讓舉證責任,甚

因果關係倒置的判決,就是值得繼續觀察的適例。而有關勞工

競業禁止的一些實務固定見解,導入為勞動基準法的修訂內容,

更是明顯的趨勢立法。定期盤點實務見解,應該不會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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